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工会法》及《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湖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特制定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2、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对本单位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参加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教职工在保障国家和学院大局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其自身根本利益的机构。
3、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党总支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在院工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4、本单位分工会委员会是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尊重和支持行政领导行使指挥权,认真组织和教育本单位教职工依照宪法与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通过各种途径与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实行依法管理,积极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激励本单位教职工发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院精神,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为学院及本单位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建工立业。
5、二级单位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职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落实教代会的有关决议,认真办理教代会的提案。
6、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分工会为单位建立,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院二级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审议本单位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本单位分工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本单位行政提出的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集体福利事项。
5、评议、监督本单位领导干部,对他们的德、能、勤、效、廉进行评议。根据学院同意部署参与民主推荐二级单位行政领导人的人选。
6、选举本单位分工会委员会
7、征集、审议教代会提案
三、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1、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成立有党、政、工有关负责人参加,由分工会牵头的大会筹备领导小组进行,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有关若干工作小组进行具体筹备工作:
2、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的职责是:
(1)制定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分配名额,代表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审查,经与单位行政领导及院工会协商审定,报党总支审定后,再正式立案或转送院党委审定后在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立案;
(3)收集需经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
(4)提出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推荐名单及分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推荐名单;
(5)拟定大会议程、日程,并向院工会提出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
(6)做好其它会务准备工作;
(7)向党总支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在院工会请示院党委同意后由党总支发出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四、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1、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是学院在职工会会员。单位会员数在50人(含50人)以下的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会员组成。单位会员数在50人以上的,代表人数按50%的比例确定,并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2、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每次会议内容,由主席团确定有关领导、教职工和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列席会议,他们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3、本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五、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1、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原则上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步,一般为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会表决需要有应到会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遇重大问题,教职工代表或教职工过半以上要求召开二级教代会时,可随时召开。
2、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召开等工作参照《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进行。
3、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实行执行主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会议的重要问题需经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主席团主席由党总支书记担任,主席团由5-9人组成,均由大会预备会议产生,其成员包括本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应占多数,主席团成员应是正式代表。
4、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职责是:
(1)审议大会议程,并大会通过;
(2)主持大会会议;
(3)听取与综合各代表对各项议案的审议,对议案进行修改,组织大会的报告与讨论。
(4)组织代表讨论出席院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和本单位分工会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主持选举。
(5)草拟大会决议和决议,组织讨论大会的决议。
5、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分工会主持日常工作,组织代表参与调研活动,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教代表会提案的落实,做好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定期向党总支和院工会汇报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6、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文件档案资料的建档工作,遵照《长沙商贸旅游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长商职院党字[2004]23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