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意见》、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教育工委、中国教育工会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8〕49号)精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校务公切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湘教通〔2012〕390号)精神,以“深化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学院”为主题,紧紧围绕建设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巩固和发展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省文明高校的成果,积极创建湖南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省内率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人民满意的高职院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把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依法治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平台,作为依法治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良好平台,作为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构建和文明校园的有效途径;作为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和纽带,作为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积极构建和谐学院,努力提升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学院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党务校务公开是学院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促进学院反腐倡廉、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学院政治文明建设、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我院自2004年7月合并升格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民主理校。强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实现了由重点推进到全面铺开的变化;由“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变化;由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的变化;由重点公开到全面公开的变化。实现了学院管理的全员参与、管理信息的全面公开和决策过程的全方位公开,达到“凝心聚力、构建和谐、促进发展”这一根本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教职工主人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学院安全稳定文明和谐,有效推动了学院实现三步走战略的跨越式发展,为全面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促进学院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目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特点,确定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主要载体作用,校务公开内容全面、丰富、公开形式多样,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由“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变化;由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的变化;由重点公开到全面公开的变化,为推动学院内涵质量建设凝心聚力,构建和谐,使广大教职工主人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学院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三、具体要求
按照《湖南省学校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湖南省学校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以及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校务公开等级评定基本要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效果5大项,24个小项,满分为100分,实地考察中获90分以上的定为达标单位,95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通过有关媒体公示无异议并通过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授予“湖南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达标)先进单位”,在有关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考评具体办法和程序是:听取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资料、实地考察校务公开工作情况、召开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座谈会了解情况、组织教职工进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问卷调查。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得力(领导机制、工作格局、高度重视、专题会议、四纳入四到位保障、计划总结等)、制度措施完善(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开目录、工作指南、监督制度、考核制度、情况反馈等),公开内容全面丰富(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与学生有关的热点问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经济责任审计、教师师德师风等),公开形式多样(教代会、校务公开兰、意见箱等公开载体、领导接待日等),公开效果明显(党的依靠政策落实好、领导班子团结、教职工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学校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教学秩序稳定、各项工作完成好、取得良好的教学科研成果、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值得实、师德师风建设卓有成效、学校文明和谐、学校健康发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不断提升、无违规违纪上访事件和重大事故、连续几年未发生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没有安全责任事故发展,没有群体事件发生、群众满意度高、学院相关获奖加分),考评工作将结合学院工作特点,对上述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各职能部门、系部、分工会要抓紧时间,对照标准,逐项自查,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整改,认真做好迎检材料与现场工作的准备。
四、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创建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创建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上级考核我院年度绩效的重要内容,因此也将纳入相关部门2012年度绩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建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组 长:彭 新 刘国华
副组长:陈 涛 贺 华、陈翠兰、左利利、徐庆良
成 员:余求根、车文波、易曙光、车文波、李相其、
龙 超、许名勇、何建新、余宏伟、汤德谦、
刘 杰、崔德明、王 胜、谢 劼、曹立村、
唐晓应、彭建平、谢早春、覃业银、李智伟、
鲍丽雯、王建刚、张 娟、谢 军、韩金涛
职 责:学院领导按照分工指导各系部处室的创建工作,领导协调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迎检创优工作。
(二)创建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办公室
主 任:车文波
常务副主任:张 娟
副主任:余求根、易曙光、车文波、李相其、龙 超、许名勇、
何建新、余宏伟、汤德谦、刘 杰、崔德明、王 胜、
谢 劼、曹立村、唐晓应、彭建平、谢早春、覃业银、
李智伟、鲍丽雯、王建刚、谢 军、韩金涛
职 责:各系部处室馆的主要负责人为创建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落实创建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三)创建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办公室工作组
1、组织与材料组
组 长:张 娟
组 员:李 毅、廖卓君、王曼云、李友谊、欧阳娟、戴黛琳、
陈 明、王 香、唐曼红、覃 晓、高连凤、彭 芳、
周智涛、孙 瑜、龙哲渊、朱明松、王 香、谭 璐、
会计系:刘 璐,基础课部:刘 敏,人文系:邓静萍,经贸系:李小平,信息系:肖玉朝,旅游系:李元敏
职 责: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
(2)根据《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附后,以下简称《细则》),完成自评打分、结果统计和自评表等材料收集整理;
(3)负责撰写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总结、书记报告、材料目录;
(4)负责向上级报送书面申报材料;
(5)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统集归口;
(6)协助会务组做好考评组实地考察期间会务接待和联络
2 、宣传组
组 长:余宏伟
组 员:钟宏赳、鲁浪浪、何 峰
职 责:
(1)负责对外宣传和考评期间的接待宣传;
(2)负责宣传栏、给专家组准备宣传画册;
(3)负责有关创建活动期间的录像、摄影和成果展示;
(4)协助材料组和会务组做好会务宣传和网络宣传。
3、会务接待组
组 长:余求根
副组长:蒙生木、张 娟
组 员:鲁 曼、杨 曦、陈 明、胡 兰
职 责:
(1)组织创建期间有关职工迎检动员、协调会和现场考察期间的联络接待(接待人员另行安排);
(2)负责组织现场考察期间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座谈会、现场校务公开民主管理问卷调查、测评等工作。
(3)负责考评组现场听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汇报会的相关准备。
4、日常管理与后勤安保组
组 长:易曙光、许名勇、何建新、龙 超、刘 杰、李相其
组 员: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
团委、保卫处 科研处
职 责:
(1)负责全院动员干部、教师、学生迎检动员、迎检准备、迎检教育。
(2)负责教师日常教学管理、教师教风、师德师风建设、迎检教学现场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开展文明礼仪、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迎检学生现场管理工作。
(4)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校园和会场的绿化布置、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正常供电、供水、电梯及教育教学、办公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等;校园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以及迎检现场道路畅通、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5)负责创建期间经费计划调度、报销、协调、开支指导等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预算费用2万元。
5、督导组
组 长:车文波
组 员:谢小春
职 责:
(1)对各部门创建和迎检工作进行督查;
(2)监督、指导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
(3)督办创建和迎检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6月—7月)学习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制度;
第二阶段(2012年8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宣传,把握整体进度;
第三阶段(2012年9月1日—18日)分工会协助做好组织教职工民意测验和调查反馈,完成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自评打分和结果统计。进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的申报;召开工作协调工作会,对照考评细则指标体系,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系部处室馆对照考核标准和学院校务公开目录自查自纠,建立和完善校务、系务台账。
第四阶段(2012年9月下旬—10月20日)考评材料准备(5项一级指标、24项指标对应的支撑材料),完成材料汇总、目录汇编、民意测验、书记报告、宣传氛围,现场考察验收准备,迎接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 总结评估表彰(待定)
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民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各党总支书记、系部处室馆主要负责人为第第一责任人,各系部处室馆应派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和本次迎检创优工作,并大力支持并指导本部门单位的联络员的工作,各联络员要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好支撑材料并及时上报,材料整理要规范;各工作组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创建工作列入对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工作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