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2年我院工会和各分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行政的全力支持下,通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两级工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学院建设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创建湖南省文明高校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坚持服务职工,为促进学院内涵发展,构建和谐学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使我院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优秀分工会、工会工作最佳支持者、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比例和办法
(一)优秀分工会评选条件、比例和办法
1、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团结协作好;
(2)活动组织得力,关心群众到位;
(3)分工会自身建设完善,群众反映好;
(4)按时上交年终总结和考核表等资料,考核成绩优良;
(5)参与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比赛成绩显著。
(6)积极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
(具体参见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二○一二年度考核评分)
2、评选比例
按九个分工会总数的30%评选(评选3个)。
3、评选办法
(1)推荐与申报:每个分工会可推荐3个分工会作为优秀分工会的候选分工会,本分工会也可自荐申报优秀分工会(含在3个推荐数内),附申报材料。
(2)评选:由院工会委员扩大会议在听取各分工会工作汇报后、在对平时工作考核的基础上,对照评比条件,投票评选。
(3)评定:按各分工会推荐票占40%、工会委员扩大会议评选票占60%的比例确定最后得票数。得票数前3个分工会作为优秀分工会候选对象报院党委审批。
(二)工会工作最佳支持者评选条件、比例和办法
1、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熟悉中国《工会法》,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落实教代会职权。
(2)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实施校务公开、系(院)务公开,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创造条件。
(3)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支持和帮助工会组织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得到教职工的信赖和拥护。
(4)积极支持并参加工会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和三湘读书月、节约低碳环保等社会活动、公益活动。
(5)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积极支持与参加工会送关怀送温暖活动。
2、评选比例:按2012年中层干部(分工会主席、院工会委员不参加此项评比)总人数的20%评选(共7人)。
3、评选办法:由分工会组织在全院范围内推荐,院工会委员扩大会议集体讨论,投票推荐产生。
(三)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比例和办法
1、评选条件:
(1)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强,热心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工会各项工作任务;
(2)民主参与意识强,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为学院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3)开拓创新意识强,为工会建设和工作出谋划策,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
(4)工作组织能力强,善于动员和组织工会会员参与工会活动,善于团结干部和群众干事;
(5)严格自律意识强,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办事勤勉、公道,廉洁守纪。
2、评选比例:按院工会委员、院女职工委员、院经审委员和分工会主席、委员总人数的30%评选(共10人)。
3、评选办法:由院工会委员扩大会议集体讨论,投票推荐产生。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比例和办法
1、评选条件:
(1)积极完成院工会和分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并热心参与工会各项活动;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本职工作完成突出,职业道德好;
(3)参与各种教学、劳动竞赛或其他比赛,成绩突出者;
(4)热心为群众服务,乐于为群众排忧解难,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威信;
(5)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廉洁奉公,遵章守法,办事公道。
2、评选比例:按各分工会会员人数的15%(四舍五入,参评会员人数统计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
3、评选办法:由各分工会按比例评选出候选人,报院工会审定。
二、时间安排
1、各分工会将总结申报材料、评比结果于2013年4月15日前报院工会。
2、院工会于2013年4月19日前召开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对优秀分工会、工会工作最佳支持者、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进行审定并报院党委审批。
3、总结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几点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各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安排工作时间,认真做好总结和评比选优工作,为2013年工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认真掌握评选比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征求同级党政领导意见,使评比工作达到既有广泛性、公正性,又有代表性、先进性(学院工会干部、分工会主席不参加“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比,参与“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的会员必须入会一年(含一年)以上)。
3、各分工会要按照总结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及评比结果按时上报院工会。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